各分、縣(市)局治安(民爆)大隊、各民爆從業單位:
太原市公安局擬定于2020年12月6日,在太原鳴安爆破公司舉辦全市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根據公安部《爆破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規定的條件,請各大隊通知各民爆從業單位填報人員報名資料、征集需求、背景審查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已持有《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且注冊在太原市營業性和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民爆生產銷售單位,愿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
二、資格條件
1、一般要求
a)無妨礙爆破作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b)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c)無刑事處罰記錄
d)無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適合從事爆破作業的情況。
2、特殊要求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
a)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70周歲;
b)近3年參與爆破作業項目設計施工、安全評估和安全監理的,未發生爆破作業責任事故。
c)已持有《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人員(初次申請、資格升級、有效期屆滿換發、主動申請換發等情形由省公安廳另行通知實施)。
3、年限要求
至2020年4月1日年滿70周歲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不必參加本次繼續教育培訓,應上交證件至太原市公安局注銷,4月1日后年滿70周歲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可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未培訓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培訓事項
1、培訓師資:省爆破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專家組師資。
2、培訓學時:40小時。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每年應參加不少于4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約5天)。
3、培訓時間分配班次:培訓分三期,第一期時間為12月6日至11日;第二期時間為12月13日至18日;第三期時間為12月20日至25日。班次劃分根據涉爆單位按工作需要報名人員數量確定。
4、確定聯絡員:各涉爆單位請于12月3日前向市局危管隊上報一名聯絡員,并上報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培訓名單。
5、教材征訂:全市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培訓教材統一啟用《爆破工程設計與施工》一書,涉爆資質單位為每人訂購一本。
6、身份證信息采集:統一由太原鳴安爆破公司在報名時利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采集學員二代居民身份信息,注冊建立培訓檔案,錄入培訓人員、時間、地點、師資和內容信息,并向培訓人員發放參加培訓的證明。
四、培訓要求
1、凡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接受工作人員的測溫、掃碼、嚴格佩戴口罩;
2、加強消毒工作,鳴安公司要對住宿房間、教室、食堂、衛生間等場所進行嚴格消毒,確保培訓場所整潔、衛生;
3、強化人員外出管控,參加培訓的人員,原則上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需請假。
五、培訓內容
詳見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教學計劃表。
六、報到地點
1、報到和培訓考核的地點
地址:太原鳴安爆破公司(晉源區北邵村邊,307國道兆富加油站對面)。
具體內容登陸培訓單位公司網站 : www.minganbaopo . com(首頁-公司新聞)
2、聯系人
市 局 聯 系 人:王潤林 電話: 13603564911
培訓單位聯系人:楊慧欣 電話: 19935379056
0351-6592410
六、其他事項
學員住宿統一安排在鳴安爆破公司院內,凡培訓期間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的,取消培訓考核資格。
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轉告涉爆單位和派出所,按通知要求做好培訓前的準備工作。
治安管理支隊
2020年11月23日